景安字〔2017〕24号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园区管委会,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:
参照江西省安委会《2017年度设区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》和《2017年度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》(赣安〔2017〕25号),现将《2017年度县(市、区)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》和《2017年度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分标准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落实,并于2017年12月20日下班前形成书面汇报材料、自评情况和文件资料(要求按考核内容分类整理,无需打印目录和装订)等交市安委会办公室(须自备一份,不再返还)。联系电话:8386211,地址:市政府大楼211室。
景德镇市安全生产委员会
2017年12月18日